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卖场价格管理,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经销商、电商产品报价,引导采购人采购“物有所值”商品,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4期),予以公布,请严格遵守。
规则中明确,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结合电子卖场运营管理实际,国采中心对台式计算机及配件、便携式计算机及配件、服务器及配件、打印机及配件、复印机及配件、民用空调及配件、投影仪及配件、扫描仪及配件和多功能一体机及配件等品目制定并发布价格监测规则,具体如下:
一、经销商、电商报价超出该商品所有实时报价中位价50%的,系统自动阻断该报价。
二、采购人订单中商品价格超出该商品所有实时报价中位价20%的,系统向采购人进行预警提示。
本期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